又是一年中我喜爱的季节,白天有温暖的阳光,没有夏天的燥热,晚上有冰凉的空气,好像鼻尖抹了层薄壳般清凉。
武汉的秋天似乎很短暂又模糊,在这样的地方让我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消损的速度,原来这是我呆在这里最后一个这样的天气了,鲨鱼皮泳衣。
前些时间看到咸鱼写的东西,一些初中的日子,开头便提到了我,这和之前当时我们班上的班花说她有次偶然在店里听到阿杜的《他一定很爱你》时就想起了我一样,让我觉得很欣慰,因为这样我就有理由对现在的自己吹牛逼了,看,以前傻逼的你多让人欢乐啊,你在青春逼人般日子的存在还是有意义的。
特别美东西总是让人不敢太多的往回翻看,翻多了它就会被现在的东西所挫伤。而且越是美好的东西越不能和别人分享,就像听音乐一样,它是种很私人的感受,碍于表达,难以描述,最主要的是别人不一定觉得美好。假定回到了初中。
三房一厅一卫一厨一阳
我们宿舍的户型是这样的:三房一厅一卫一厨一阳,进门正对面右边的房间是我们男生住的,中间是我们的房主住的,左边的房间是女孩子们的。女孩子房间对面是厨房,被改装成男生洗澡小便但不可以大便的地方,里面有个小池子,很脏,洗干净后夏天可以泡在里面。旁边有块洗衣服的地,用白色瓷砖铺着,有一处裂了个口子,搓衣服不小心的话会把手搓破。房顶上有个用来煮粽子的大铁桶,被我们用来盛水洗澡了,冬天打完球冲得很爽。
男生房间里一共有三张双层木床,两张桌子,还有个两个书架分别放在两张书桌上,唯一一个风扇就安在书架上方,在炎热的夏天就无力机械的转动着,伴随着吱吱的响声。一个床位两个人睡,很挤,后来有人得种传染性很强的皮肤病,我也被染上了,泳衣品牌,非常痒,抓得身上都是伤疤,好了之后就和么蛋去大厅的沙发上睡了。他很讲义气,他每天晚上都会拿来张小书桌垫着脚,倦缩着身子睡在短沙发上,把长沙发让给了我,我们一睡就是两年。
大厅是个很好玩的地方,我们会在大厅里练习射门,用来放电视的柜子当球门,还会打排球,大厅风扇的扇片都打折了。最担心的是球会打到墙上挂着的一块用红漆写着大展鸿图四个大字的牌匾,那是教导的镇宅之宝,但对于我们,它其实就是一面大镜子,男生没镜子的或是喜欢用大镜子的都喜欢的踩在沙发上对着它梳头或是挤青春痘。女孩子们刷牙洗脸上厕所也都要经过大厅,她们早上起来比我们早,所以我们的睡相她们每天早上都看得到,那时正是情窦初开时,觉得特别没面子。相反的,泳衣图片,我们刷牙洗脸洗澡也得经过女生房间,那是条很滑的路。因为我们的卫生间就在她们房间的对面两米处,从里面撒出来的水总会将她们房间门口前的瓷砖弄湿,所以很多男同胞们经常在门口前摔得很厉害,香皂洗发液木桶散落一地。鹅福有次还直接摔倒滑到女生房间里面去了,在女生们的狂笑声中穿着内裤在房间里找半天才把香皂洗发液找到。是的,我们洗澡后身上只穿着内裤,晾衣服也是,抢女生的地洗衣服的时候也是,不会有人觉得害羞,紧身泳衣,女生们也都习惯了。我们也习惯了和她们没有任何沟通,直到初三才开始和她们讲话。
我们男女共用一个很小的脱水机,放在阳台外面的走廊上,每次通电前都会用手伸进里头转两圈,它才能转得起来,因为承受不了每天这么大的工作量,过些时间就会出毛病,教导也懒得修,一到这个时候风扇就起到比夏天更大的作用了―用风扇将内裤风干,还不能用大厅的风扇吹,这样让女的看见了会不好意思,只能用房间里面的风扇吹,内裤多的时候还得排队。
宿舍的拖鞋永远都是缺的,而且是乱穿的,谁去上学晚了还会没得穿。有次中午和咸鱼去教室睡觉,出门时把两个女生的拖鞋穿走了,没想她们的报复心这么强,竟趁我们在教室里熟睡的时候偷偷把我们的拖鞋又拿回去了,我们醒来的时候只好头顶着烈日脚踩着发烫的水泥路跑回去。
当时看电视是件很奢侈的事。一般情况下只能在星期五晚上才能从教导的房间里搬出来,搬出来的放在大厅的一刹那,男生都手舞足蹈,这样意味着可以一直看到星期天晚上,搬出来后电视机差不多二十四小时都开着,特别是有足球赛的时候,半夜都会偷摸着看。女孩子一般是没机会看的,最多在不知道看什么才看连续剧的时候才凑会热闹。
到了晚上我们还会坐在楼梯拐口的阳台上听着离学校不远处烧烤园放的dj,看着远处稀稀落落的灯火,吸着清凉的空气,如果有钱的话还可以跑到楼下的小卖部买两个五毛钱的饼填肚子。小混混会准时在我们回房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爬上楼下平房的楼顶对着我们楼上的女喊类似于***我爱你,快下来啊这样的情话,听着听着我们就睡觉了。现在不知道楼下小卖部是不是关了,小混混混得怎么样了,楼上的女生是不是已经嫁人了。
偶像
我们每个礼拜都会早早起来穿上短裤跑到足球场光着脚丫踢球,那的草坪都没长茂盛过,踢完球脚上就会沾满很多层的泥土,回去后还不能马上洗脚,么蛋说,这样脚会得风湿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是不是个谬论。我们人数也从来没凑够过能踢全场,随便在一小块地两头各放上一双拖鞋做两个小球门,没有什么球技没有配合。只要能带着球,踏着柔软的土地,吸着清爽的空间,迎着晨曦的阳光,那就是最大的快乐。后来从突然某一天开始大家都不踢球了,改打篮球了。
晚饭过后还会去看场校队和老师们打的篮球赛。校队里有个人投球的姿势很好看,轻松的后仰,投出的球也好看,永远是滚动着的,进得很干净,要打到内框还觉得他是故意的。他带球的时候总会把脖子上用红绳戴着的一小块玉潇洒的抛到脖子后以免身体有撞击的时候被磕伤,拿球准备进攻的时候左脚总会像起跑一样向后仰,后来发现咸鱼也有了这招,估计也是背地里偷偷学的。他抢板时跳跃在空中时总会拉杆式的用力拍一下球的动作和球似乎快被他拍破的声音,还有在场上时他时不时都会用双手去擦拭鞋底为了增加投球时的摩擦力的 怪癖都会让我感到惊奇。同样很吸引我的还有那双他脚下的红色耐克篮球鞋,鞋底的那层总是脱落的胶皮所带来的质感,让我觉得那是天底下最威风最耐穿的鞋了,我想,要是我能有一双那该有拉风。我决定了,就让他来当我的篮球偶像。
后来我也买了双鞋,花了二十几块钱,每天在同桌的带领下翻墙到以前的小学打篮球。刚开始投篮的时候,别人都和我说,你投球的时候屁股是撅着的,我不信,放慢了动作,咦,还真是撅着的。我觉得挺难看的,就学了很多人的姿势,后来屁股就不翘了。
千禧年初是阿杜最红的时候,校园的广播中经常有播他的《他一定很爱你》,中午吃完饭走回宿舍的路上就经常听到,我就会坐在路边的石凳上听完。我当时一直把“他一定很爱你”听成了”他很爱很爱你”,纳闷为什么不把歌词写成“他真的很爱你”。
从来没有听过这种嘶哑的嗓音,觉得很独特,听着听着就开始迷恋上了这个声音。 p3当时还不流行,班上的同学都借着听。宿舍买的也都是价格在二三十块的录音机,好点的就是复读机,得上百。我哥给我买过一个四十五块钱的深篮色录音机,机身上还有重低音两个按键。还给了两张磁带,一张是任贤齐的,一张是谁的我忘了。后来莫名奇妙的坏了,因为都舍不得用,所以机子还很新,所以只能每天用小柏的复读机听歌,阿杜的两张磁带,来回反复听。一张是我哥从学校带回家的,落在家里我把它带来学校的,一张是坐在前面的女生送的,因为听得太多,磁带里面的塑料薄膜卡机卡了很多次,运气好的话拆了在拼回去就好了,要不只能忍痛剪掉一小段了。还好这两张磁带我都珍藏着。
在荷尔蒙的驱使下就背地里学着他唱歌,终于有一次在路上时终于憋出了沙哑音,就像练成了绝世神功一样高兴。就算上讲台唱歌会憋得满脸通红,但只坐在前排的女生说,好像啊,就憋得更起劲了。
仅仅两张磁带就陪我渡过了追星的年纪,我曾以为会永远迷恋这个声音,后来我从另一个声音里知道了,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一些美好的东西现在的我只能用一些粗糙的字句带过,胸小穿什么泳衣,更美的愿不要变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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